近年,证券投资领域成为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领域之一,一些不法分子打着“集资炒股”“牛股推荐”等旗号向投资者非法敛财,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对此类非法集资陷阱谨慎辨别。
近年,证券投资领域成为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领域之一,一些不法分子打着“集资炒股”“牛股推荐”等旗号向投资者非法敛财,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对此类非法集资陷阱谨慎辨别。
案例

2016年5月,侯某在广东省廉江市成立某贸易公司。该公司实际上未开展任何贸易业务,而是进行集资及证券投资操作。为了筹集资金,侯某通过公司员工和朋友口口相传的方式对外进行宣传,鼓吹其非常会炒股,炒股赚了很多钱,并以每月2%至8%的高息为诱饵,让投资者借款给其公司投入股市,并保证按时支付投资者高额利息。
截至案发,侯某通过该公司向投资者非法募集资金494万元。在非法集资过程中,侯某将借来的款项用于证券投资、支付借款利息、购买房产车辆、偿还个人贷款和日常生活挥霍。今年7月,广东省廉江市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15万元。
解析
法院审理认为,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,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,骗取集资款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。

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,证券投资领域是近年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领域之一,一些不法分子以集资炒股等为名,借助互联网平台和微信群等网络渠道,层层包装所谓的项目和产品,以“高额回报”“快速致富”诱惑广大公众投入资金。
该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三种形式:一是以代客理财的名义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。不法分子以“承诺收益”“利润分成”等形式吸引投资者,拿到资金后便杳无音信。二是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。不法分子向广大投资者虚构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未来前景,以此欺骗广大投资者购买。三是不法分子通过建立网站、博客、QQ群等招收会员,以提供股票信息为诱饵,欺骗投资者交纳会员费。
提醒
如何辨别此类非法集资陷阱?市处非办提醒,投资者在进行此类投资时,应时刻牢记“四个合法”:合法机构、合法场所、合法人员、合法产品,当对方许诺明显不合理的高收益回报时,一定要理性判断,增强防范意识,不要被“高收益”冲昏头脑,以免上当受骗。(记者 戚帅华)









